实习实训
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指导老师须知
日期:2018年05月22日 15:20 共阅:次
1.指导教师要熟练使用顶岗实习平台。比如:第一次实习申请的审批、变更工作单位的审批、请假的审批、实习结束的审批、周报、月报的批改、签到考勤的管理、评价打分等等。
2.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跟踪指导和管理,适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,并将QQ、微信、通话等指导记录上传平台,每周上传不得低于3次。
3.指导教师按时批阅点评学生的实习日志(周报和月报),并进行评分。
4.第2条与3条为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主要凭证,是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发放的主要依据。
5. 实习过程中,(1)掌握学生实习工作、生活、思想、健康等动态;(2)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尤其人身、财产、实习安全等方面;(3)根据教研室提供的每月的专业技能提升方面的教学内容进行指导。
6.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、顶岗实习报告并做好学生实习总结和实习报告的检查和辅导工作。
特别提醒:教务处执行顶岗实习情况通报制度,每月教学检查通报中公示各系顶岗实习数据统计结果,包括学生签到率、指导教师日志批阅率、指导教师人均指导记录次数等。
7.毕业答辩安排在5月份。顶岗实习材料填写时间2017年11月6日-2018年6月22日。